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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阳市南阳市委党校部门预算

日期:2018-11-06 供稿: 点击:

公      开

 

目     

第一部分 南阳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阳市委党校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南阳市委党校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 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委党校概况

一、南阳市委党校主要职能

1、按计划轮训和培训我市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及理论骨干和国家公务员。

2、严格学员管理,加强党性锻炼,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学习、培训期间的党性锻炼情况进行考核考察。

3、突出主业主课,研究、宣讲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站位全局,服务大局,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资政研究,为教学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服务。

5、保障教学、科研、资政工作顺利进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阳市委党校是全供事业单位,在职110人,离退休61人。

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行政处、教务处、培训处、生活管理处、学员管理处、科研处、图书馆、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室、科技文化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法律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委党校部门预算是本单位2018年度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南阳市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委党校2018年收入总计2571.11万元,支出总计2571.1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委党校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2571.11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197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0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43.8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委党校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257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29万元,占53.80%;项目支出1187.82万元,占46.20%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77.29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97.25万元,增加43.2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津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阳市委党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委党校2018年,三公经费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费12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新增或减少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1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26万元,是:上年结转学员餐厅改造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南阳市委党校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涉及资金59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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