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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系列理论文章(十一)——《当好优良党风引领者》

日期:2024-06-05 供稿: 点击:

当好优良党风引领者


黄耀丽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生活纪律,列出的负面清单既管线下又管线上、既管自己又管家人、既看行为又看影响,划出不可触碰的生活纪律红线,有助于引导党员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

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勤俭节约。《条例》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正是由于未能保持“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清醒,放纵奢靡享乐之欲,导致生活作风的“闸门”松动,给“围猎者”留下突破空间,引发连锁反应、引起质变,最终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自觉抵制讲排场、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在生活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极易在新媒体条件下被放大,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党员干部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培养高尚情操,始终做到品端行正、一身正气。《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守公德、严私德,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锤炼道德品行、坚守正派作风,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

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家庭,还关系到党风政风。如果家风败坏,不仅祸害家庭,更会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从实践看,家风败坏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家风不正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条例》在针对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存在多种情形作了具体处分规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使之变成一种自发、自觉行为。

对党员进行全周期管理。《条例》紧跟时代发展,回应现实需求,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强调无论网上还是线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增强依规依纪用网意识,规范约束自己的网络言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每一位党员都要严明党的生活纪律,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追求低级趣味以及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等行为,在生活上做好表率,当好优良党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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